5月1日起旅客可攜帶不超過一升液體乘坐飛機
旅客乘坐飛機出行時,隨身帶著的飲用水等液態物品的總量將受到必定約束。昨日汕頭機場安檢站得知,我國民航為確保航空安全,參照世界民航組織的規范,對旅客帶著液態物品乘坐飛機作出新的約束規定。
5月1日起旅客可帶著不超越一升液體乘坐飛機
從5月1日起,乘坐我國國內航班的旅客,每人每次可隨身帶著的液態物品(不含酒類)總量不超越1升,超出有些有必要進行郵寄。同時,液態物品有必要通過開瓶查看承認無疑后,方可帶著。乘坐從我國境內機場始發的世界、區域航班的旅客,隨身帶著的液態物品每件容積不得超越100毫升。盛放液態物品的容器,應置于最大容積不超越1升的、可重新封口的通明塑料袋中。每名旅客每次僅答應帶著一個通明塑料袋,超出有些應走運。盛裝液態物品的通明塑料袋應獨自接受安全查看。
5月1日起旅客可帶著不超越一升液體乘坐飛機
據汕頭機場安檢站有關負責人介紹,旅客在我國境內乘坐民航班機,酒類物品不得隨身帶著,但可作為郵寄行李走運。酒類物品的包裝應符合民航運送有關規定。為此,汕頭機場安檢站提示市民,但凡欲帶著飲用水、醬油、鹵水、蜂蜜等液態物品的乘機者,出行前最好依照上述請求提早做好預備,避免延誤行程。但有嬰兒隨行的旅客帶著液態乳制品、糖尿病或別的疾病患者帶著必需的液態藥品,經安全查看承認無疑后,可適量帶著。